黑龙江省体育总会办公室“四零”承诺服务原则要求和创建标准
一、主要职责
黑龙江省体育总会办公室是黑龙江省体育总会的常设机构。受省体育局委托,负责省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核及确认上报;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及相关业务培训;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二、主要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三、服务内容
(一)省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及相关政策制定;(二)省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省级体育类社会团体、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信息管理;
(四)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业务管理工作;
(五)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
四、服务承诺
做到“六个规范”。(一)要微笑服务,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办理业务要依法依纪依规、对服务对象不理解的问题和要求,要有不厌其烦的解释态度,对给予的批评要虚心、改正失误要有诚心。
(二)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业务依法依规、坚持原则、积极务实,出现分歧冷静克制、明理忍让、展示修养。
(三)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场所整洁有序。
(四)服务质量高效:首问负责,确保工作对象满意;全面认真审核,确保一次性告知;对符合条件且手续材料齐全的,确保限时办结;对于办理条件不符,手续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手续,待所需手续按要求补齐后,确保限时办结;对于不属于本部门、本岗位受理的事项,要同样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说明,并给予必要的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五)服务设施周全: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设置公示栏,公开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等;提供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资料,方便查阅使用。公开网上平台网址,便于查找,页面板块清晰、栏目齐全,网站定期维护、保证畅通。
(六)服务纪律严明: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办事,严格廉洁自律。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1、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
2、面向发起人,做出“四零”服务公开承诺,公示业务科室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和业务科室咨询电话。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1、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2、业务职能服务窗口要公布工作标准、业务标准,在科室明显位置张贴和发布办事指南、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做到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要做到语态端正、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1、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确保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的扎实过硬和履责的正确规范。
2、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核对登记的所有信息和打印的证件,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凡是能够当天办理完毕的事项绝不拖延,做到随来随办。
3、将社会组织申请、社会组织拟任组织机构人员登记表等相关业务材料建立服务日志基础台账,记录业务环节办理过程,形成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检查和复核机制,及时对存在问题纠偏整改。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1、加强信息公开服务,在显著位置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接受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
2、坚持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业务科室设置群众满意度意见薄,方便服务对象即时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同步监督、实时查询。
3、面向基层和广大服务对象聘请社会监督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0451-87006936
监督电话:0451-87002894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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